吴亮律师
大集体改制解散后独生子女费未发,可联系原单位或政府咨询。分析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规定,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责任主体通常为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大集体改制解散后,若单位已不存在,发放责任可能转移至政府部门。建议联系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政府部门,了解具体的发放政策和流程,以及是否存在资金拨付延误等问题。提醒:若长时间未收到回复或问题仍未解决,表明问题可能比较严重,建议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进一步帮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处理方式分析:从法律角度来看,处理大集体改制解散后独生子女费未发放的问题,常见方式有:1.与原单位或政府部门沟通:首先尝试与负责发放的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联系,了解未发放的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2.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若沟通无果,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择建议:建议先尝试沟通协商,若无法解决问题,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在选择仲裁或诉讼前,请确保已收集足够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具体操作指导:针对大集体改制解散后独生子女费未发放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具体操作如下:1.若单位仍存在但拒绝发放:*与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沟通,了解拒绝发放的具体原因。*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发放通知等相关证据,要求单位按规定发放。*若单位仍拒绝,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2.若单位已不存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政府部门,了解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政策和流程。*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政府发放独生子女费。*若政府部门未能及时发放,可咨询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必要时,可考虑申请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3.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与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的证据与材料,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发放通知、银行流水等,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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